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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課程選課指導意見(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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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河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試行)》(豫教基〔2008〕13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普通高中新課程選課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選課工作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河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試行)》和普通高中各學科的《課程標準(實驗)》為指導,努力實現制度創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內選課指導制度,避免學生選課的盲目性。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在保證學生達到共同基礎的前提下,開設豐富多彩的、高質量的選修課程,幫助和指導學生根據自己的人生規劃、興趣和需要,形成符合個人特點的、合理的課程修習計劃,以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學生為主原則。選課指導應體現平等的師生關系。選課指導教師在指導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其指導作用,以學生為主體,尊重學生的學習意愿,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強加給學生。學生在選擇課程時也應征求老師和家長的建議。 2.因材施教原則。選課指導教師應依據不同學生的不同特點作出有針對性的指導,結合學生的興趣愛好、學業成績、成長記錄、發展潛能等給學生提供參考建議。隨著學生年齡的增長和對人生規劃理解的加深,對課程選擇可能產生新的要求,選課指導要多次進行。 3.規定性原則。選課指導應符合《河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試行)》中有關選修課程設置的規定和要求,有條件的學校在保證開設好“建議選修內容”的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構建學校課程結構和課程體系,開設更多的選修課程,滿足學生個性化的學習需求。 4.科學性原則。選課指導教師應對國家所規定的課程方案以及所指導的學科有系統的掌握,在充分了解學生的基礎上,針對社會未來的人才需求和學生的發展方向,指導學生處理好必修課與選修課的關系、學校開課與學生選課之間的關系。學校要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場地、設施、班級規模、教師特長等諸多因素,對學生選課進行科學指導。 三、基本要求 學校在保證開設好所有必修模塊的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豐富多彩的、高質量的選修模塊,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需求。按照不同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學生在新課程選課時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準備普通高中畢業后直接就業的學生選課的基本要求。應先完成各科目課程方案所規定的116個必修學分;再根據興趣、愛好和就業志向,從各科目課程標準所設置的選修模塊中選修一定數量的模塊,至少獲得22學分;還要從學校課程中選修一定數量的模塊,至少獲得6學分。學生在普通高中三年至少修滿144學分達到畢業的基本要求。 2.希望普通高中畢業后進一步學習的學生選課的基本要求。應先完成各科目課程方案所規定的116個必修學分;再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試行)》中有關人文方向或理工方向“建議選修內容”的不同要求,選修一定數量的模塊,獲得相應學分;還要從學校課程中選修一定數量的模塊,至少獲得6學分;鼓勵學生根據個人的興趣愛好和學習能力,從“自主選修內容”中選修一定數量的模塊,獲得更多的選修學分。 四、組織管理 1.成立學校選課指導委員會,做好選課指導的宣傳與管理工作。學校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相關部門及各學科負責人組成的選課指導委員會和學科選課指導小組。負責學生選課指導工作的組織領導、規劃管理和宣傳發動工作,編寫《學生選課指導手冊》,制訂各學科選課指導意見,編制學校選課課程表,監督學科的選課指導工作。 2.建立健全學校選課管理制度,制訂選課規程和辦法。學校應在選修課程的考勤、考核與重修,行政班與教學班管理,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等方面制訂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在此基礎上,制訂選課操作規程和辦法,包括選課流程、時間規定、開設條件、確認方式等,確保選課工作有序進行。要以行政班為單位進行學生選課管理,班主任負責組織和協調有關教師做好本班學生的選課指導工作。 3.制訂學校的選修課程方案和學生選課的課程清單。學校選課指導委員會應依據《河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試行)》等文件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校的選修課程方案,合理而有序地安排選修課程,確保學生學習任務的全面完成。學科選課指導小組應依據學校選修課程方案,結合本學科所能開設的選修課程模塊數量、能接納的學生數量及場地設施等因素,編制課程清單,供學生選擇。 4.建立選課指導教師制度,提高學生選課的實效性。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安排相對固定的選課指導教師,指導和幫助學生合理選擇課程、制訂課程修習計劃。班主任負責本班全體學生選課工作的組織、匯總等工作。學校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開發和利用課程管理軟件,科學有效地組織和落實選課、排課、編班等工作,為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提供咨詢平臺,提高學生選課的實效性。 五、基本程序 1.學校應根據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的要求編制《學生選課指導手冊》,向學生呈現選課的目的和意義,學校選課管理制度和選課規程,學校選修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清單,以及學生選課單和課程表等。組織學生和家長認真學習,使之了解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所開設選修課程的科目、模塊、學分等總體要求,明確選課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2.學生根據課程的要求和自己的學業基礎、興趣愛好及發展潛力,在征求家長、選課指導教師意見的基礎上,初步確定自己未來的學業方向,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目標的修習模塊。 3.學生根據學校課程方案的總體時間安排和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每個學段的修習內容,初步擬定個人的課程修習計劃,并填寫學生選課單。 4.學校對學生選課情況進行匯總后,對學生的課程修習計劃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并根據學生選課情況調整學校課程表。課程修習計劃最終確定后,要由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學校存檔。 5.學校根據學生選課情況,組織教學班,編制課程表,并向學生公布。 6.學生根據學校公布的課程表和自己的課程修習計劃,編排個人課程表,按照學校安排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學習,實施課程修習計劃。 |
(點擊數:7144 更新時間:2010/9/22 文章錄入:宋軍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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